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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监管抓关键•流程控制(四)

看邀请招标流程图 产生符合条件供应商是重点

作者:万玉涛 发布于:2018-11-26 10:44:0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政府采购项目很少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据我的评标经验,大约占1~2%左右”、“邀请招标周期太长了,所以在采购实践中用得比较少”、“完成一个邀请招标项目比公开招标更费劲,所以我们一般不用”……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调研发现,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邀请招标在6种政府采购方式中是使用频率最低的一种采购方式。
 
  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处长戴民辉认为,邀请招标在政府采购中用得少不仅仅是因为采购周期长、采购程序繁琐,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法律对邀请招标这种采购方式的选择有明确的条件限制,要么是项目“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要么是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特殊的项目毕竟是少数、采用邀请招标方式一般也不见得比公开招标方式更省钱。因此,邀请招标这种采购方式用得少也很正常。但不能因为用得少就掉以轻心,用得少同样需要做到依法合规,否则质疑投诉同样难以避免。
 
  某采购代理机构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一灯光设备项目,中标公告发布后就遭遇了供应商的质疑,后来还上升到了投诉。供应商质疑和投诉的内容包括:邀请招标的程序不合法,未发布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也未进行资格后审等。原本采购周期已经比较长的邀请招标项目,因为质疑和投诉又重新来过,导致了采购效率极度低下。因此,业界专家提醒,不要因为参与的供应商少就轻视邀请招标,一个小疏忽可能就会导致采购失败。
 
  在业界专家看来,在程序方面,与公开招标相比,邀请招标多出来的“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这个环节需要特别注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名单的方式是:通过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征集、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选取、采购人书面推荐。通过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征集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采用后两种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名单的,备选的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总数不得少于拟随机抽取供应商总数的两倍。随机抽取供应商时,应当有不少于两名采购人工作人员在场监督,并形成书面记录,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以下为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制定的邀请招标操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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