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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江首次举办《条例》培训班

作者:通讯员 石航 发布于:2015-08-17 16:29:1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促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准确理解《条例》内涵,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规范化、法制化水平,近日,江西省九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举办了《条例》专题培训。培训对象涵盖了市集中采购机构和在九江辖区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代理机构的负责人及业务人员代表近70余人参加本次培训。
 
  培训围绕“推进依法采购,实现科学规范;推进全过程信息公开,实现阳光采购;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实现物有所值;促进代理机构规范运作,提升专业化水平”的主题,对《条例》的立法背景、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进行了全面解读以及对《条例》在政府采购制度上的完善与创新、关键条款的理解与适用进行了梳理。
 
  九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胡太云结合九江实际,就电子化政府采购业务流程的调整、代理机构采购注意事项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并结合案例对政府采购工程的界定与法律适用问题、政府采购当事人违法情形及法律责任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九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副主任汪晓红就专家抽取环节进行讲解,就一些细节方面的问题做了详细的阐述。某公司工程师还对政府采购业务流程的调整、更新做了详细讲解,让各代理机构更好、更快的进入到新的角色当中,并就现场提出的政府采购相关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同时还就代理机构的行为规范提出了合理的意见。
 
  培训要求参训人员在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精神的基础上,准确把握《条例》赋予政府采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业务操作,要求代理机构依法依规做好代理工作,为采购人供应商服好务,抓好《条例》宣传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共同推进全市政府采购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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