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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长治简化政采审批管理流程

作者: 发布于:2015-08-17 10:12:18 来源:山西青年报

  昨日记者获悉,长治市财政局通过四项措施,精简优化政府采购审批管理流程。

 

  长治市财政局新近通过的四项措施中,首当其冲的就是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8月10日起,长治市财政局不再审批各预算单位上报的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市级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实行向市财政局(采购办)备案管理。同时,取消政府采购资金确认程序。预算单位在实施政府采购计划前,不再履行资金确认程序,采购资金由预算单位负责。但未列入当年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不得组织实施采购;追加预算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的,按规定程序依法办理项目采购;变更、调整政府采购预算项目的,报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科审批。

 

  “加强公开招标变更采购方式管理”方面,长治市财政局要求:对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因特殊原因需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采购的,预算单位应在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前,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并由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市财政局申请批准。

 

  另外,长治市财政局还将取消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的审核环节。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不再经市财政局 (采购办)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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