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财政:积极引导社会资本 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作者:周林 廖雅平 发布于:2018-10-17 21:56:48 来源:衡阳市财政局
为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今年以来,衡阳市财政局通过设立政府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引导撬动更多金融资本、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脱虚向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一、明确投资方向。市政府出台印发了《衡阳市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对产业基金出资、投资领域、运作模式以及基金的募资、投资、管理、退出等进行明确。投资领域主要包括,"中国制造2025"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档数控机床、精密磨具及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电力装备,农机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有色金属加工和盐卤化工(包括精细化工)领域;文化旅游领域;现代农业领域;电子信息和文化创意领域;重大招商引资、重大并购重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重大军民融合等领域。
二、坚持市场运作。产业基金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委托专业团队管理,政府出资与社会资本同股同权,"募、投、管、退"按市场化运作。"募资",即政府发起设立引导基金,母基金再通过发起子基金放大带动社会投资投向实体经济。"投资",母基金委托专业机构管理,可直投项目,也可通过设立子基金投资项目,项目投资实行市场化运作,政府部门不干预管理机构投资决策。"管理",为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收益由社会资本优先分红并适当让利社会出资人或基金管理机构。"退出",母基金参股的子基金存续期满后,按照协议约定退出,存续期未满,如达到预期目标,产业引导基金出资部分可通过股权回购、转让、清算等方式适时退出。
三、引进知名机构。始终追求"引资金、引产业、引智力"的基金运作"三引"目标,秉持"高知名度、高端专业、高水平营运"的机构遴选"三高"标准,把握"参与不控股、监督不主导、考核不指挥"的基金托管"三不"原则,积极努力地开展子基金招募工作。今年以来,先后赴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主动对接全国知名的投资机构与上市公司,积极宣讲衡阳市产业基金政策、投资环境,增进投资者对衡阳优势特点的了解和信任,让其体会到衡阳招贤纳才的诚心实意。通过反复沟通,很多原来只是礼节性接待、应付式洽谈的机构打消了疑虑,逐渐达成设立子基金意向。今年9月,在"衡州经济发展论坛"上,衡阳市与湖南财信金控签署了衡阳市产业投资基金母基金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同发起设立规模30亿元的衡阳市产业投资基金母基金,通过组建子基金加直投项目相结合的方式,投资总规模最多可放大到100亿元。同时,与启迪科服和天图资本分别发起设立8亿元的"启新和康健康产业基金"和10亿元的"现代农业及消费品创新产业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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