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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

江西抚州 代理机构检查这个问题高发

作者:董晓鸥 发布于:2018-10-16 11:45:0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根据财政部的总体部署,2018年江西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自今年7月份开始,历经近3个月的时间,自行检查、书面审查和现场检查阶段已经结束,目前已进入依法依规处理处罚阶段。近日,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从江西省抚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了解到,此次检查中江西省财政厅抽取了抚州市市本级10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并对22个项目开展了深入的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包括:采购代理协议、采购文件内容、信息发布、评审委员会组成、开评标管理、中标管理、合同管理、保证金收取和退缴、档案管理、质疑处理等十个方面。据采购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检查共发现问题138个(未剔除同类问题重复计算的因素),违法违规问题涉及的项目总金额3511万元。
 
  据介绍,通过分析此次检查结果发现,抚州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聚焦在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管理方面的问题有117个,占检查发现问题总数的85%以上,具体表现在:招标公告、中标成交公告、合同、验收单等网上截图未下载打印归档,未中标供应商资料未与中标供应商资料统一保管等。“这充分暴露出了政府采购管理的短板,无论是采购单位还是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管理’均未足够重视,未能从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角度认识到‘档案管理’的重要性,使得‘档案管理’工作处于‘无人过问’的状态。”该位负责人分析到。
 
  除此之外,此次检查还发现了其他一些问题,例如,未见提示评标委员会对畸高畸低重大差异分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中标通知书超过时间规定,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未载明节能环保产品优先说明,保证金超2%,招标文件有明显的倾向性、歧视性评标因素(商务分设置有地域歧视)等。
 
  针对此次监督检查结果,接下来,该市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督察,跟踪进度,要求有关项目的责任主体抓紧整改。同时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围绕薄弱环节健全制度,在检查中整改,在整改中提升,在提升中发展,助推抚州市政府采购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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