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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河源将采取五项措施 加强政采信息管理

作者:董莹 发布于:2018-09-30 11:56:5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为进一步推进河源市政府采购领域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前,广东省河源市财政局结合该市工作实际,制定了《河源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为下一步继续执行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五项具体措施。
 
  据了解,近年来,河源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我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中全省统一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上,按照广东省财政厅的规定和要求统一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范围、发布渠道、内容、时限要求和格式,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与此同时,针对目前该市还存在的一些主体单位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落实不到位、发布不及时不全面等问题,河源市财政局下一步将采取以下五项措施继续执行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由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公开;政府采购监管信息由财政部门负责公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采购信息,由相关主体依法公开。
 
  二是明确公开渠道。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和河源市政府采购网是河源市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媒体,财政部门、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和河源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领域公共资源配置各类信息。同时,应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微博、公开栏等形式,推动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
 
  三是明确公开内容。政府采购信息包括政府采购项目信息、政府采购监管信息,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等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采购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保密的信息以外,政府采购信息应当按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包括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单一来源公示、采购计划、采购需求、资格预审公告、采购文件、采购公告、更正或变更公告、结果公告、采购合同、验收报告等信息;政府采购监管信息包括财政部门作出的投诉、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以及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信息。
 
  四是统一公开格式。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内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和河源市政府采购网细化设置了单一来源公示、采购计划、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告、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审查结果公告、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询价公告、更正/变更公告、PPP项目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PPP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废标/终止公告、采购合同、验收报告等15种格式模板,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便捷使用。
 
  五是强化公开时效。政府采购项目公告、单一来源公示、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等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予以公开。政府采购监管信息也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进行公开。对于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申请,要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理由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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