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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开展专项检查行动 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

作者:董晓鸥 发布于:2018-09-29 10:45:1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近日,经江西省政府同意,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印发《江西省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专项检查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从工作目标、工作原则、检查范围、重点检查内容等七个方面对专项检查行动进行了规定。
 
  “我省这次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开展的专项检查行动,主要目的是从更高的要求上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当然包括一些政府采购的行为。通过打击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以问题为导向,使省里公共原交易领域违法违纪违规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规范我省交易市场的秩序。” 江西省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谢凤根首先向记者介绍了此次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
 
  《工作方案》明确,此次专项行动以“统一行动、以市为主、行业归口、上线联动”为工作原则。“这次检查主要以设区市的财政局为主,开展市本级和所属县市的检查工作,省一级也是同样的要查。最终省市县上下协调,形成合力,严厉打击这方面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谢凤根补充到。
 
  明确专项检查的范围和重点检查内容是《工作方案》的一大亮点。根据《工作方案》,此次专项检查项目的范围是从2017年5月1日零时起开始发起交易至2018年8月31日24日止完成交易的项目,其中,政府采购项目的检查范围是,省级50万元以上(含50万),市级40万元以上,县级30万元以上的项目。重点检查内容为以下十项:

序号

检查内容

1

招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设定倾向性、限制性条件、或者过高门槛排斥潜在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或者劝退潜在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倾向性招标、违法发包,成交确定中标人(供应商、受让人)后无故取消交易活动,不履行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标后管理不到位等

2

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采取虚假手段,骗取中标的

3

中标人转包、非法分包,与招标人(采购人)串通签订阴阳合同、低价中标高价结算或无正当理由增加预算的

4

招标人和投标人串通投标,为投标人‘量身定做’招标文件或利用业主专家评委干预、影响评标结果的

5

代理机构擅自修改招标(采购)文件,与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进行围标串标活动;泄露应当保密的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6

评标评审专家存在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在评标现场坐地起价、索要超标准劳务费或撕毁评标报告的,利用废标、流标权力帮助特定企业中标的,私下接触投标人的,收受利害关系人财物或其他好处的,违反保密原则向他人透露评标行踪、评标信息的等违法违规评标行为

7

应当进场交易而不进场或私自交易、以及应当线上交易而不线上交易,行政监督部门在项目招标审核备案中不依法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8

行政监督部门在项目招标审核备案中不依法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9

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插手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10

其他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十项重点检查内容
 
  据了解,此次检查时间的安排是从今年9月起全面开展,至2019年6月底前结束,检查分为自查自纠,调查核实,处理曝光,联合检查,和总结提升五个阶段来进行。“当然,检查问题不是最终的目的,最终还是希望通过分析政府采购领域包括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一些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主要特点和规律,找出一些规律性的东西,来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强化监督、规范行为,建立这方面的一个长效机制。”谢凤根最后总结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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