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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市斗门区四举措推进政采监管

作者: 发布于:2015-08-13 11:58:10 来源:财政部网站

   斗门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细化监管手段,扎实推进政府采购监管工作。

 
  一、规范采购计划申报,严格采购项目审核。区采购办督促采购单位规范填报采购计划,对采购计划名称、采购项目资金来源、采购资金是否落实、是否属于政府投资项目、是否属于采购进口产品、采购预算明细、采购计划实施的主要依据、采购方式、组织形式、结算方式和采购计划描述等进行严格审核,严禁拆分项目,杜绝事后补办,确保每一条采购计划正确无误,从源头上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二、推动采购单位内控建设,督促完善采购工作制度。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要求各采购单位进行采购员登记备案,并建立政府采购工作制度,成立政府采购工作小组和验收小组。通过备案登记,各单位采购员的业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三、创新方式方法,加强采购实施过程监督。严格依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有关规定,加强采购过程监督。对政府采购文件备案、采购信息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监管,发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违规操作的,依法进行信用考评扣分。对于公开招标的工程类项目和预算金额较大的货物服务类项目,安排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确保招标投标活动规范有序。
 
  四、创新宣传方式,强化法律法规宣传效果。积极对采购单位和社会代理机构开展采购业务知识及采购政策法规培训,提高采购单位及社会代理机构的采购业务能力。先后组织采购办工作人员对全区卫生计生系统,教育系统采购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以实际案例的形式,深入浅出进行政策宣传。采用以案说法的形式,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助力采购单位正确理解适用法律,指导采购单位依法开展政府采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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