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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石:紧抓五个确保 推进扫黑除恶

作者:柯楚 发布于:2018-09-13 14:55:59 来源:黄石市政府采购办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市财政局党组的统一安排,2018年4月启动黄石市政府采购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市采购办紧抓五个确保,全力推进扫黑除恶。
 
  一是强化领导,确保专项斗争工作组织到位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市采购办成立了黄石市政府采购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采购办党支部书记、主任任组长,两位采购办副主任任副组长,市采购办其他所有工作人员及各县(市)区政府采购办全体人员为成员,切实形成政府采购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体工作合力,为该项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同时,按照市财政局工作方案精神,采购办作为三个工作组之一的线索摸排组,积极参与全局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二是认真学习,确保专项斗争工作知晓到位
 
  一方面,市采购办组织各县(市)区政府采购办,对《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等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进行了专项学习,要求全办及各县(市)区政府采购办的全体人员提高警惕,增强风险意识,避免发生涉及职能管理范围的涉黑涉恶事件;要从提高政治站位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掌握政策、摸排线索,敢于打击、敢于斗争。另一方面,印发了《关于在政府采购领域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通知》、《关于进一步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的通知》(黄财采发【2018】188号)等规范性文件,并将政府采购活动中涉黑涉恶摸排通知(含举报电话),通过省政府采购网、财政系统门户网站、黄石市代理机构、市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市政府采购办QQ(微信)群、黄石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代理机构座谈会、扫黑除恶线索座谈会、政府采购领域摸排分析及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培训会等方式,传达至全市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请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并在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中发现有涉黑涉恶线索及时联系市采购办。
 
  三是广泛宣传,确保专项斗争工作氛围到位
 
  一是发动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充分运用单位电子显示屏、门户网站、QQ(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公布和宣传政府采购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努力营造全市政府采购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浓厚氛围。二是督导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一级主管预算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通过公布的电话(市采购办6208323、6208327),及时向市采购办报送政府采购领域涉黑涉恶线索,并填写《黄石市政府采购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摸排表》,盖单位公章后于每月28日报送市采购办。三是要求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一级主管预算单位负责本地、本单位、本系统人员以及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等相关人员的政府采购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
 
  四是摸排检查,确保专项斗争工作实效到位
 
  一方面,设立政府采购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便于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专家评委通过公布的电话,及时投诉举报我市政府采购领域中的涉黑涉恶情况。另一方面,市采购办已将政府采购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纳入采购人、代理机构等政府采购从业机构的年度工作检查中,作为考核考评的分值依据。
 
  五是建立台账,确保专项斗争工作监管到位
 
  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台账,推进该项工作底数清、情况明。从前期的实施方案制定、印发公开信、学习背景知识资料、发布工作通知、成立领导小组,到中期的线索摸排座谈、分析,再到目前摸排出的黄石港区十四中学校园安保服务项目线索,均通过台账实现了政府采购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可查、可管、可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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