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六大措施强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
作者:柏玲 发布于:2018-08-07 14:51:4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我省结合工作实际,先后出台了两个规范性文件,一是《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购[2018]5号);二是《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劳务报酬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购[2017]9号)。”湖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副调研员郭晓钟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介绍,两个文件的出台对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管理起到了很好的助推作用。据她介绍,湖南省财政厅通过健全制度,重点从六个方面加强对评审专家的管理:
第一,整合资源,着力建设全省统一的评审专家库,确保全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专家人数更加充裕。按照“统一标准、公开选聘、管用分离、随机抽取的”原则,湖南正在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实现全省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的政府采购专家库的评审专家互联互通,实现专家资源的共享利用,各类评审专家积极响应。由于湖南具有高铁便捷的优势,因此专家评审的地区更加宽泛,有的专家自愿服务的领域多达几十个城市之多。
第二,网上公告,拓宽专家征集范围。郭晓钟介绍,采用网上自助申请的简便利民方式,向社会公开征集各类专家。在湖南政府采购网上开设专门的申报窗口,告知专家申报的流程,得到社会各界专家们的积极响应和踊跃报名参加。目前第一批申报工作已经结束,共收到专家报名人数18000多人,第二批申报工作即将启动。
第三,两级审核,严格专家入库门槛,确保专家入库质量。湖南对评审专家入库采用市县初审、省厅复审的两级审核机制。下一步将通过对已审核的评审专家进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评审工作实务的培训,并进行考试,考核合格后,才能颁发聘书,正式入选到湖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考虑到有些品目评审专家人数较少的实际情况,湖南放宽了评审专家入库条件,对取得博士学位或者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由工作满8年放宽到4年,取得硕士学位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放宽到6年,解决某些专业人数偏少的实际问题。
第四,预约随机抽取,名单全程加密。在评审活动开始前3个工作日,可以提前锁定所需专家,通过专家库管理系统提出预约抽取申请,抽取的专家只有开标前20分钟解密,确保抽取信息的安全保密。
第五,建立专家履职评价体系。每次评审活动完成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以及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评审专家的评审能力、专业水平和履职的职业操守等情况进行评价,评审专家被2次评价为不称职时,由财政部门启动调查程序,经调查情况属实,不涉及违法的,对评审专家进行约谈警戒,限期整改,涉及违法的,依法处理处罚;同时将专家评价情况,在专家库管理系统中设置对评审专家的阶梯抽取概率。
第六,统一评审专家的劳务报酬。湖南出台评审劳务报酬管理办法,对全省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的劳务报酬进行了明确,包括评审费、误工补贴、差旅费三项内容。按照“谁使用、谁承担”的原则,明确了评审劳务报酬的发放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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