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内江首次开展社会代理机构监督检查
作者: 发布于:2015-08-10 14:53:01 来源:四川新闻网
本次检查由各级财政部门从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示的代理机构名单范围内,选择代理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作为检查对象,主要针对2014年度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每家机构抽取的项目原则上不少于5个。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代理协议、采购文件、信息发布、评审委员会组成、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及文件发售费、质疑处理、废标情况等九个方面内容。
经过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汇总报告和处理处罚五个阶段,全市财政部门共检查了8家社会代理机构代理的44个项目,查出57个问题,主要集中在信息公告、文件编制及发出、保证金、评审委员会、评审过程以及中标成交六个环节中。各级财政部门针对代理本级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发出了整改通知书,处理处罚结果将于8月下旬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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