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食药监局:专家推荐人负连带责任
作者:柏玲 发布于:2018-07-27 08:21:2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我们单位在专家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包括:一是个别专家并不专业,对有些设备的技术参数一知半解;二是少数专家评审中带有倾向。”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财处处长滕蕾表示,遇到上述问题,作为采购人往往会束手无策。
在滕蕾看来,目前评审专家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如下一些。
一是专家数量少,专业分类不够细致。一些专家对相关专业并不精通,甚至是专业不对口,例如食品药品检验仪器设备类的专家,就有鱼龙混杂的情况,很多不是专业出身,只是在行政岗位从事政府采购工作,这样的情况并不鲜见。
二是对专家监督管理力度不够。因为评审专家往往游离于监管之外,在整个政府采购工作中,虽然有对专家管理的部门,但是往往专家和部门之间没有隶属关系,这种监督力度不大,加之个别的入库专家廉政意识淡薄,成为不法分子“围猎”的重点对象。
三是专家年龄偏大。有些专家甚至已经退休多年,仍然参加评标,“当今社会科技发展如此之快,半年不学习已经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更何况离开实验室多年呢?这样的专家还怎能评审现在的先进的、高尖端的仪器设备?”滕蕾说。
对于如何加强对专家的管理,滕蕾提出了三项建议:一是对评审专家加强廉政警示教育;二是建立“黑名单”制度,一旦核实评审专家有廉洁方面的问题立即处理,并列入“黑名单”,定期向社会公示;三是对于专家的推荐人员及相关单位要传导压力,一旦专家出现廉政方面的问题,对相关单位及推荐人也要进行连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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