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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不专”代理机构怎么办

作者:柏玲 发布于:2018-07-17 14:45:3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出台后,很多地方都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加强对评审专家的管理。但在采购实践中,还是会出现不太合格的专家。
 
  “大多数评审专家还是非常专业的,也是非常敬业的。但也有极个别评审专家明显与其他专家之间的水平相差很大,有的是对政策法规不够熟悉,有的是专业知识欠缺,这会给项目的评审带来不利影响,甚至会出现对供应商的评价不够客观,造成项目的评审有失公平、公正原则。”太原市宜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法人王丽芳介绍。
 
  “从多年的政府采购实践中不难看到,专家队伍中还是存在知识结构不完善、冷门专业专家人数不足的情况。”王丽芳介绍,一方面,一些技术型专家在评审时,对一些政府采购的基本政策不熟悉,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时,不能完全把握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要求;另一方面,有时在个别行业领域,抽取专家时会遇到专家人数不足的情况,或者无法找到适合的专业类别来抽取专家,这都会对项目的评审造成不良影响。
 
  据了解,针对专家中存在的问题,为了保证政府采购活动规范进行,太原市宜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经过深入研究和思考后,采取了三项措施来避免以上问题的出现。
 
  首先,对于评审专家组成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在评审现场,该公司将常用到的法律法规文件携带在身边、将正规网站的法律法规拷贝下来随时携带,当现场专家遇到不熟悉的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时,及时为现场专家提供便捷的查询和参考服务;其次,在保证不参与评审的前提下,利用员工自身对法条规范的理解,在专家需要时给予法律条款上的解释,让评审专家在把握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可以独立地完成评审;最后,对于个别项目,在抽取专家时,如果系统提示无法抽取到足够的专家人数,公司员工则积极咨询财政部门,及时进行合理的调整,保证可以抽取到专业吻合、人数足够的专家,确保政府采购项目的顺利进行。
 
  那么,对于评审专家存在的问题,太原市宜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又有何管理方面的建议呢?
 
  “我们认为不仅应该加大对评审专家的培训力度,让其真正地了解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基本常识,还要通过建立考核制度来审核其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王丽芳告诉记者,她认为可以通过已有的政府采购项目案例,分不同类别专家进行案例分析、学习,力争培养出可以满足各种不同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以保证政府采购评审现场出现各种不同的难题时,都可以积极发挥评审专家优势,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专业、科学、择优的进行并完成。
 
  在对评审专家进行管理中,采取互评机制是很好的措施。王丽芳认为对评审专家的评价应当从以下五个方面展开:一是是否能够准时参加;二是对政府采购的基本政策是否了解;三是对专业领域能否作出科学、准确的判断;四是能否进行独立评审;五是能否严格遵守专家评审费的计费规定。
 
  评审专家是保证政府采购工作整个过程公平、公正的一个关键性因素。大部分专家能够做到依法依规履行自己的职责,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促使政府采购活动顺利进行。对评审专家使用和管理时,应做到招贤纳士与严格审核相结合,科学管理与维护更新相结合,规范行为与公开处罚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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