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大学副校长
裴育:代理机构应有重点地选择代理品目
作者:徐胜楠 发布于:2018-07-17 14:25:0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代理机构专业化、职业化、差异化是发展方向。目前,代理机构普遍存在执业能力较差、代理水平较低、缺乏专业定位等问题。《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在明确采购人主体责任的基础上,指出了代理机构专业化和职业化的发展方向。”政府采购信息报社创办社长刘亚利表示。
同时,刘亚利介绍,目前,全国注册的代理机构已达8000多家,其中,山东达600多家。由于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水平参差不齐,尤其是代理业务出现无序竞争,这让政府采购管理面临极大的挑战。
据了解,《办法》第二十条规定,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代理机构名录信息的真实性;委托代理协议的签订和执行情况;采购文件编制与发售、评审组织、信息公告发布、评审专家抽取及评价情况;保证金收取及退还情况,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通知情况;受托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协助采购人组织验收情况;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情况;档案管理情况;其他政府采购从业情况。
南京审计大学副校长裴育教授认为,从上述《办法》规定来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未来发展方向有两种选择,即更加专业化和更加综合化。更加专业化是指专门从事与政府采购业务相关的某一方面业务(如招投标),让服务对象在这一专业领域钟情于这个代理机构;更加综合化是指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到招投标、到合同签订执行、货物或工程服务验收及其后期服务等一整套承包服务,这样可以大大节省采购部门或单位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同时也有利于提高采购效率。
“从宏观层面看,在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的今天,随着我国产业的转型升级和教育事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各类专业人才大量涌现,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发展提供了大量可用之才。”裴育说,从微观层面看,作为代理机构本身而言,在组建各类专业团队之后,就需要通过实践锻炼,不断培养专业化队伍,再通过职业操守的不断锻造,促进专业化队伍更多地向职业化方向发展;与此同时,通过同行业竞争与共建,促进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发展。
另外,再辅之以企业的合并与重组,这样进一步增强代理机构的专业化与职业化能力。
刘亚利建议,代理机构应根据执业特点和法定职责,重点选择代理品目,逐渐形成在某一领域或某一专业的代理特色,以吸引更多的同类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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