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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审计大学副校长

裴育:代理机构应有重点地选择代理品目

作者:徐胜楠 发布于:2018-07-17 14:25:0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代理机构专业化、职业化、差异化是发展方向。目前,代理机构普遍存在执业能力较差、代理水平较低、缺乏专业定位等问题。《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在明确采购人主体责任的基础上,指出了代理机构专业化和职业化的发展方向。”政府采购信息报社创办社长刘亚利表示。
 
  同时,刘亚利介绍,目前,全国注册的代理机构已达8000多家,其中,山东达600多家。由于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水平参差不齐,尤其是代理业务出现无序竞争,这让政府采购管理面临极大的挑战。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以下简称《办法》)的出台,这意味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管工作。
 
  据了解,《办法》第二十条规定,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代理机构名录信息的真实性;委托代理协议的签订和执行情况;采购文件编制与发售、评审组织、信息公告发布、评审专家抽取及评价情况;保证金收取及退还情况,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通知情况;受托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协助采购人组织验收情况;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情况;档案管理情况;其他政府采购从业情况。
 
  南京审计大学副校长裴育教授认为,从上述《办法》规定来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未来发展方向有两种选择,即更加专业化和更加综合化。更加专业化是指专门从事与政府采购业务相关的某一方面业务(如招投标),让服务对象在这一专业领域钟情于这个代理机构;更加综合化是指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到招投标、到合同签订执行、货物或工程服务验收及其后期服务等一整套承包服务,这样可以大大节省采购部门或单位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同时也有利于提高采购效率。
 
  “从宏观层面看,在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的今天,随着我国产业的转型升级和教育事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各类专业人才大量涌现,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发展提供了大量可用之才。”裴育说,从微观层面看,作为代理机构本身而言,在组建各类专业团队之后,就需要通过实践锻炼,不断培养专业化队伍,再通过职业操守的不断锻造,促进专业化队伍更多地向职业化方向发展;与此同时,通过同行业竞争与共建,促进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发展。
 
  另外,再辅之以企业的合并与重组,这样进一步增强代理机构的专业化与职业化能力。
 
  刘亚利建议,代理机构应根据执业特点和法定职责,重点选择代理品目,逐渐形成在某一领域或某一专业的代理特色,以吸引更多的同类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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