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织金县四措并举打造阳光采购
作者: 发布于:2015-08-10 09:27:47 来源:织金县委宣传部
今年来,贵州省织金县政务服务中心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四措并举打造阳光采购。
二是各供应商在报名时必须向政府采购中心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三是制定了《织金县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供应商准入制度》,政府采购中心在供应商报名时严格对照制度规定进行采购活动;
四是制定了《政府采购活动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管理暂行办法》,制度规定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政府采购人签定合同等行为的,政府采购中心将列入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个人,暂停一年在我县范围内参与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截至目前,贵州省织金县采购中心进行采购项目共208个,发布信息1331条,积极向县检察机关开展行贿犯罪档案申请查询,了解审查有关单位或个人在经济生活中的诚信情况,查询记录共411条;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管理暂行办法》有3家供应商被列为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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