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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进口设备审批限额提至20万元

作者:廖雪梅 发布于:2018-07-03 08:10:20 来源:重庆日报
  重庆市财政局日前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简化政府采购业务流程,还权于采购人,还责于采购人
 
  市财政局人士介绍,去年,重庆市级政府采购规模已突破650亿元。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市财政局出台“两取一简一提”措施,对政府采购流程进行进一步简化。
 
  取消采购文件政策性审查。财政部门取消对单次采购金额500万元以上的项目采购文件政策性审查,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制作完成采购文件,通过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采购文件备案后,即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
 
  取消评审专家抽取审核环节。对已经完成采购文件备案、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项目,采购人通过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提交专家抽取需求,系统自动审核抽取,不再设置人工审核流程。
 
  简化采购方式变更程序。对单次采购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标准的项目,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或原采用公开招标的项目,因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拟改用竞争性谈判,采购人通过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提交采购方式变更申请,并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后,直接通过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下达变更后的采购方式,不再批复纸质意见。而对于单次采购金额未达到公开招标标准的项目,采购人通过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自行变更采购方式,不再人工审核。
 
  提高进口设备审批限额。将进口设备审批限额由5万元提至20万元。单次采购预算达到20万元的,由采购人报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向市财政局报送书面审批材料。限额以下的,不需要审批。
 
  在简化政府采购业务流程的同时,市财政局还要求采购人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通过设置倾向性条款等方式对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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