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如何做到更专业 山东日照提新要求
作者:柏玲 通讯员 顾世鑫 发布于:2018-06-06 11:45:2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采购人是采购预算的编制者、采购需求的提出者、采购活动的执行者、采购结果的运用者,应承担起采购活动的主体责任。”山东省日照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来永宾介绍,目前个别采购人还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采购预算编制不够精准、采购需求等文件编制不规范、合同执行不到位、履约验收不严格等问题。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来永宾认为市县两级一定要深入思考,认真加以解决。拿出切实有效的改革措施,用法治的思维、创新的思路,扎实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建立公平公正市场环境,助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此,他提出了几点建议:
一是强化采购主体责任,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具体应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其一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采购需求是制定采购文件的基础,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要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二择优选择代理机构。采购人要综合考量代理机构的专业水平、从业能力,自主选择信誉好、业务熟,专业化水平高的采购代理机构。其三严格合同履约和验收。采购人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完成履约验收。
二是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流程。内控制度是有效保证政府采购活动依法依规开展的重要手段。采购人要切实肩负起主体责任,按照相关要求,进一步落实好内控管理制度,明晰事权,强化责任,加强对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两个环节的重点管控。
三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政府采购高效。各采购人应抓好廉政建设,切实做到清廉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守底线、不闯红线,保护好自身廉政安全。
“为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管理改革,全面提升采购人依法采购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政府采购质量,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自2018年1月起,我市及区县逐步建立了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来永宾介绍,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是充分发挥采购人主体作用,强化政府采购归口管理,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组织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之一。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政府采购专管员发挥着联络、协调、监督等重要作用。定期开展政府采购专管员队伍的培训和指导,提升政府采购专管员的法律意识、政策水平和操作能力,使其成为政府采购的“明白人”,促进采购人依法采购、规范采购、高效采购,对顺利推进政府采购工作,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为此,日照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于6月4日-5日举办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政府采购专管员在培训班上相互借鉴、深入思考,通过学习,不断提升政府采购业务水平,确保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做到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顺利推进政府采购工作,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政府采购专管员通过学习,运用新知识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成为一名专家型“监管”人员、复合型“专管”人才。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