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河间印发工程项目政采管理办法
作者: 发布于:2015-08-05 14:29:48 来源:财政部网站
财政投资工程项目包括: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安装、装饰装修、水利、交通路桥、国土、农业开发、农牧、林业、卫生、环保、市政工程项目等。
财政投资工程项目,由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和住建局招标办共同管理;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安装、装饰装修财政投资工程项目,由招标办管理;其他财政投资工程项目,由采购办按《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管理。
办法要求,财政投资工程项目的建设应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开展财政投资工程项目的采购单位,应当于每年年底前,依法编制下一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报请市人大批准;并按照河间市政府投资评审的相关规定做好项目投资评审工作。
办法同时规定了财政投资工程项目的监督、审批、采购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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