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郯城四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作者: 发布于:2015-08-03 17:22:03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一是积极争取中小微企业资金项目,落实扶持政策。积极帮助企业争取国家、省、市级专项资金,鼓励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为企业进一步壮大发展提供有利的发展环境;对纳税、就业等做出贡献的企业给予奖励,激励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二是积极落实减税政策。全面落实小微企业减税政策,对月销售额(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对资料齐全、手续齐备、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申请,简化税收优惠办理程序,做好资格认定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尽早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推动小微企业发展。
三是完善融资担保体系。组织开展企业融资担保调研活动,深入了解小微企业运营情况,进一步简化融资担保手续,减免财政担保费用,着力解决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有效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
四是引导金融机构支持企业发展。制定并兑现金融机构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对上一年度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金融机构给予奖励,引导金融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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