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东湖加强对大宗物资采购项目监管
作者: 发布于:2015-08-03 17:08:08 来源:财政部网站
江西省东湖区财政局以打造“阳光财政”、“廉政财政”为重点,以强化资金管理为主线,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为推动财政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一是严格管理,提高资金效能。认真履行资金分配、拨付审核程序,对政府投资项目、物资采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督促和指导部门及建设单位认真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各项规定,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专款专用,防止资金损失浪费。
二是健全监督机制,加大查处力度。建立纵横联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调拨、大宗物资采购以及涉及民生等重点事项的监督。对滞留、挤占、截留、挪用以及虚报冒领、铺张浪费国家建设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处理、处罚、处分,并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是加强分工协作,发挥监管合力。建立快捷有效的信息报送制度,加强与财监、纪检监察、发改委、审计等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发挥社会监督的能动性,公布举报电话、向社会及时发布监管信息,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实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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