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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家代理机构被处罚 江西新余检查工作动真格

作者:董晓鸥 通讯员:杨国生 发布于:2018-03-19 15:08:5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日前从江西省新余市财政局了解到,根据财政部的部署,该市财政局于2017年第三季度开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依法行政,对全市2016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信息公告等10个环节进行了严格详细的检查,并于2018年初完成全部检查工作,形成检查报告报上级财政部门。新余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了此次检查工作的特点和做法。
 
  “根据2016年下半年我市全面取消政府采购代理资格认定行政审批的实际,我们在确定检查的代理机构和采购项目时,都分别高于财政部要求的各不少于5个的要求,做到检查代理机构全覆盖。每家抽取的代理项目均在6个以上,有的达到了8个。”该负责人首先向记者介绍了此次抽查的范围。在扩大检查范围的同时,采购项目的抽取既有随机又有指定,坚持了突出重点兼顾一般。
 
  记者了解到,为达到检查的效果,该市分别从县区采购办和有关部门抽调熟悉政府采购业务的“精兵强将”组成检查组,并组织全体检查人员进行了岗前培训。新余市财政局有关部门在检查中采取模拟的办法,进行实战演练,抽调1、2个项目作为检查对象,互教互学,快速提升了检查人员的整体素质。“检查开始前,我们首先将检查组划分为若干个小组,设立AB岗,明确责任人和复核人;其次是让每位检查人员签订责任状,要求每位检查人员务必对检查的项目内容负全责;再次是将工作表现与检查效果事后反馈给单位,作为下次是否抽调检查与干部使用的依据。”该负责人介绍说。
 
  此次检查,新余市财政局全部按照程序实施--先通知代理机构自查自纠,形成自查报告,然后再对被查单位的项目进行书面审查,有必要的延伸到现场检查,最后送达检查工作底稿,在一定期限内,经被查单位签字确认后,再下发处罚告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可申请复议。
 
  据了解,此次新余市2017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共检查了9个机构,56个项目,发现问题326个,其中包括各级公共资源中心以及代理的项目,全市共处罚了6个代理机构,累计罚款21.3万元,已全部缴入国库。同时市县财政部门还对6家采购人予以了通报批评,并将通报结果抄报各级纪委、监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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