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沭阳严查围标串标
作者:陈晓春 发布于:2015-07-31 20:37:12 来源:中国建设报
为有效遏制围串标及违法转包分包行为、营造良好的建筑市场秩序,近日,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我县建设工程围串标及违法转分包行为查处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对招投标环节有关条款作了进一步明确,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配备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并纳入评标评审内容。在施工合同中要对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的考勤和奖惩作出明确规定。凡潜在投标人在两年内有围标、串标或违法转包分包行为的,一律不得参加投标。《意见》还加大了对围标串标行为的防范认定力度,严格执行资格后审制度、现场随机抽取评标办法、逐步推行“技术+经济+信用”的“三合一”评标等措施,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减少围标、串标等不良行为发生。同时,加大对围标、串标28种行为的认定力度,在开标、评标各个环节严格监管,一旦发现疑似围标、串标迹象,及时联合有关部门进行跟踪查处。
《意见》规定,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察、住建、交通运输、水务、市场监督、公安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中标后督察力度,加大检查频次,不定期进行联动检查。督察内容包括:项目经理和“五大员”是否在施工现场,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是否进行质量、安全、进度管理,是否按合同约定履行承包义务等。凡项目经理等人员在岗不履职的施工单位,一律视同存在违法转包分包行为,予以相应处罚。
《意见》还明确了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对发现的围标串标、违法转包分包等行为,沭阳县住建局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同时将违法企业的违法行为和处罚结果记入单位或个人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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