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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 “放管服” 广西桂林政采三方面获实效

作者:崔卫卫 发布于:2018-02-09 10:09:3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财政局近年来紧密结合工作实践,积极探索落实“放管服”的途径和方式,着力构建政府采购由程序导向型向结果导向型转变的监管机制,政府采购工作取得新成效。
 
  桂林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张勋玮认为:“在政府采购监管领域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是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的具体举措,是厘清监管边界、提升监管效能的内在要求,是激发市场活力、优化政府采购环境的有效途径。”
 
  据了解,桂林市财政局围绕着“放管服”狠下功夫,着力提升采购质量和效率,得到采购单位的一致好评。
 
  明确放权内容 提高采购效率
 
  “‘放’,首先应当明确哪些权力该放,哪些权力不该放。” 桂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叶刚介绍,桂林市财政局在学习上级关于简政放权的系列文件后,对原有的监管范围、方式和效能进行认真梳理和分析评估,除因采购单位特殊情况公开招标改非招标方式审批、评审专家抽取、争议投诉处理、监督检查等法定职责外,代理机构选择、采购方式审批、采购文件审核等其他事项已全部下放到位,并明确清单之外无权力。
 
  一是取消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计划上报。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的范围,严格执行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对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由采购单位自行采购,不再办理采购手续,减化办事程序。
 
  二是下放采购代理机构的选择权。自2016年7月1日起,桂林市本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由随机抽取改为由采购单位自主择优选择,进一步给采购单位放权。
 
  三是将政府采购计划审批改为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原来需5个工作日内完成计划审批缩短为1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工作,极大地缩短了采购时间。
 
  四是扩大协议定点采购范围。2016年1月1日起,将小额工程定点采购的起点金额由10万-50万元提高到20万-200万元,扩大了工程咨询服务的定点采购范围,在采购限额内由采购单位自行择优选择供应商,减少了采购环节和采购成本。
 
  五是给特殊事项办理开放“绿灯”。对于部门年度预算批复前需要采购的项目,只要预算部门“二上数”确认后,就可提前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对于采购需求相对固定、延续性较强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只要采购人承诺能落实资金,可根据工作安排需要一采三年;对于需年中追加预算的市重点项目,凭采购单位和预算科室的书面承诺可先行办理采购手续。
 
  明晰监管重点 着力提升监管效能
 
  桂林市财政局围绕“管”,以完善监管制度入手,寻找求突破。先后出台了《桂林市本级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操作规程》、《关于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资格评审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着力规范政府采购当事人行为。
 
  桂林市财政局主要在以下五个方面明晰了监管重点。
 
  一是政府采购全部进场交易。做好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衔接,按照“应进必进”原则,桂林市政府采购项目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搭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全面实现了网上报名、网上售卖标书、网上支付投标保证金等功能,潜在投标人足不出户,利用互联网就可以完成报名、购买标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等环节,节约大量的人力成本和差旅费等费用,还对报名信息进行了加密,从源头上杜绝围标的可能性。
 
  二是强化需求管理和结果评价。及时修订完善政府采购文件范本,抓好一头一尾(采购需求和结果评价):单项100万、批量300万以上的货物服务项目,采购前组织专家对需求进行论证,加强源头管理;项目完成后,组织第三方对政府采购结果进行评价,强化履约验收。为有效遏制货物和服务公开招标“高价中标”现象,还做出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分占总分的比重分别不得低于50%和30%的规定,力破质次价高难题。
 
  三是积极探索实施实地询价和预算评审。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抽取部分代表性项目进行实地询价,了解产品的商业运作模式及产品的市场信息;对大型货物采购项目,借助第三方,有序推进货物预算评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采购成本。
 
  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将项目采购公告、预算金额、变更信息、中标(成交)信息、合同、质疑投诉处理情况、处罚情况全部纳入信息公告的范围,并规定采购文件必须随采购公告一起公示,在公布采购预算时同时公布采购单项预算,将采购的所有环节第一时间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实践证明,宽范围、广渠道的信息公开是扩大政府采购影响、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的有效方式。
 
  五是强化监督检查处罚力度。2016-2017年,桂林市共检查代理机构85家,检查采购项目430个,涉及采购金额7.7亿元,经检查发现违规项目179个,发现问题206个,涉及代理机构39家,涉及金额2.35亿元,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对16家供应商做出了罚款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对15名评审专家进行了约谈,并明确一处违规,全国受限,净化了政府采购环境。
 
  优化服务方式 提高工作技能
 
  为了服务好采购单位,桂林市财政局围绕‘服’大做文章,着力优化服务方式,采取四项优化服务的措施,为采购单位提供了不少方便。。
 
  一是推广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为方便采购单位采购计划备案,搭建了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实现了与预算系统及国库支付系统的对接,打破了目前政府采购系统自成一体、封闭操作的现状,采购计划填制直接提取数据网上备案,结束了采购人跑办历史,既简化了办事程序,又落实了无纸化办公的绿色环保要求。
 
  二是构建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为规范和方便采购单位零星采购,桂林市在全区率先构建了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系统,网城采用“淘宝+竞价”的模式,既阳光透明,又快捷高效,受到了广大采购人的一致好评。
 
  三是加强政府采购宣传培训。2016-2017年,桂林市先后对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进行两轮培训,编印了《政府采购法制制度汇编》和《政府采购宣传手册》,共培训2700余人次,并多次召开座谈会搜集意见,着力解决实际操作问题,不断提升监管部门监管能力和各当事人依法采购的意识。
 
  四是强化监管队伍作风建设。结合“绩效管理年”、“效能建设年”两年活动和党员“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监管部门服务意识,严格落实上下班制度,深化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之制、责任追究制,倡导微笑服务,注意文明用语,将最新工作条例、规范文件及常用表格及时上传至桂林市政府采购网,方便采购单位查询、下载和学习研究,增加公用电脑,多举措做好便民工作,寓服务于监管之中,主动服务,靠前服务,坚决禁止吃拿卡要和冷硬横推的不良现象和懒散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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