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宝应强化县级预算经费管理
作者: 发布于:2015-07-30 16:09:37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为进一步规范预算经费的申报、审核程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近日,江苏省宝应县对未列入部门预算,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因中央、省、市及县出台重大政策,或其它不可预见因素形成的必要支出,提出了管理意见。
一是各预算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部门预算,非因特殊情况不得提出经费追加申请。确有追加需求的应严格坚持先批准后实施的原则,不多报虚报,不得先实施后申报。
二是各预算单位应当事前提出下一阶段(季度)的经费追加申请,除正常增人增资外,经费申请报告(含绩效计划报告书)统一先报县政府办,由县政府分管负责人审阅后转县财政局。县财政局负责对经费申请的预审核,基本建设、大型专项活动等经费申请由县审计局提前介入并提出审核建议。
三是县政府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分管财税负责人和县财政局组成的预算经费审核小组,每季度末召开会办会对下一阶段(季度)的经费追加申请进行审核。第四季度不接受经费追加申请,由预算单位在下一年度预算中申报。
四是对相同或相近类型的经费,县财政局要积极探索“总额包干”的管理办法,在预算安排中确定经费包干总额,年度执行中一律不得追加。包干经费的安排由预算单位和县财政局共同提建议,报县政府分管财税负责人审批。
五是强化预算支出的绩效导向。县财政局要根据绩效计划报告书对预算经费进行绩效评估,并作为经费安排的主要依据。县审计局、财政局要选择重点预算经费项目,以绩效为重点进行专项审计或检查。
六是县财政局要全面汇总经费追加事项,按《预算法》规定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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