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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喀什力推财政预决算公开

作者: 发布于:2015-07-30 16:07:07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规范权力运行,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制度,深化细化预算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推进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3]309号)的文件精神,周密安排部署,严格做到“两个明确”,全面推进喀什市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
 
  一是明确公开主体。公开的主体为负责编制预决算信息的单位或部门。财政局是财政预决算、汇总“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的主体;各预算单位是本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的主体。
 
  二是明确公开内容。公开内容包括财政预决算,经喀什市人大批准的财政预决算报告、报表;部门预决算,报送喀什市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政府部门和单位,要主动公开经喀什市人大审查批准的政府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部门决算经喀什市财政局批复后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单位,包括向喀什市财政局编报部门预算的部门及其所属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喀什市财政局公开汇总“三公”经费预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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