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黄岩“三健全”实现预算绩效管理“三创新”
作者: 发布于:2015-07-30 16:01:28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一是健全绩效管理全覆盖机制,实现绩效管理模式创新。将绩效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区级机关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加(扣)分项目考核,实现绩效考核全覆盖。2014年对全区81个单位221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涉及财政资金25.29亿元,实现绩效评价全覆盖。开展财政支出项目自评工作,2014年度区级预算安排资金50万元以上的所有项目均要报送自评报告,未达到50万元以上项目的单位至少要开展1个自评项目,实现绩效自评全覆盖。 二是健全科学绩效评价机制,实现评价指标体系创新。基于在以往的自评过程中指标过于笼统,某些评价项目特别是基建项目难以适用这一情况,该局结合各预算单位的反馈意见,及时总结经验,在此次评价工作中首次设置了两套不同的评价指标体系,分别为一般财政支出项目评价指标和基本建设项目评价指标。多套指标体系的建立丰富了预算绩效评价指标库,有效促进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的提升。
三是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实现评价结果制度创新。一是报告制度。每年选择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专项资金和重大项目作为绩效评价重点,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评价结果。二是通报制度,对部门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公开评价结果。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民生项目支出绩效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三是共享制度,该局对年度安排的财政项目补助支出和项目绩效情况,实施共享机制,促进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合理调整项目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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