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开放共享的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新局面
作者:赵颖琨 发布于:2018-01-31 11:38:1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2017年,福建省政府采购工作在电子化、信息化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据了解,自2016年以来,福建省财政厅积极探索以“制度+科技”模式,加快推进全省统一的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平台建设,发挥信息化、大数据的优势,提高政府采购资源配置的质量和效益,推动政府采购阳光运行。
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记者了解到,通过系统固化产业扶持政策的要求,细化具体措施,促进政策的红包转化为切实的红利。
一是强化预算预留约束。将对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的预算预留作为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刚性要求。
二是固化采购文件编制要求。对节能环保、信息安全、小微企业、信用记录等8类政策扶持的要求进行固化,包括价格扣除、评审加分等措施,建立扶持政策与流程设置,评审因素设置的对应关系,确保政策落实不打折扣。
三是落实科技创新支持政策,开辟高校科研仪器采购专区,对预算调剂、自行组织采购、选择推荐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采购、自主选择专家参与评审或论证等简化措施,全部提供电子化操作支持,建立科研仪器采购“绿色通道”。
五措施着力实现政府采购物有所值
通过监管和技术手段创新,促进“效率更高、价格更低、质量更优、过程更规范、预防腐败”五位一体的功能目标的实现。
(一)开辟便捷通道
记者了解到,通过建设网上超市平台,日常通用类产品可直接在线采购。截止到2017年12月7日,福建省级网上超市上架商品6839个,累计交易额7643.38万元;从订单下达至完成评价,系统运行周期为7-14天,有效解决了采购单位通用、零星、小额的采购需求。
(二)建立价格管控机制
为更好的实现价格管控,福建省建立起了价格管控机制。一是实行“双控”标准。将采购预算及资产购置标准设置为价格编制的上限,计划金额超过双控标准的,系统将自动提醒。二是建立价格比对机制。网上超市内商品可实行超市内外比价。超市商品价格不高于京东、国美等电商,大型商场同品牌同型号商品的98.5%,高于该标准将实行下架。三是建立价格监督机制,交易结果在中标成交结果专区集中发布,接受社会监督。自上线以来,福建全省共有4892笔业务发布了采购结果公告,金额53.76亿元。
(三)完善验收评价体系
一是强化内部验收管理。系统新增验收管理环节,要求采购单位上传验收凭证方可发起支付申请。二是试点建立履约评价体系。在网上超市功能模块试点建立采购结果评价机制,采购活动结束后由供需双方在系统上进行互评。据了解,自2017年5月1日试行以来,截止2017年9月30日,福建省级网上超市系统共计做出评价204次,其中好评163次。
(四)规范关健环节操作
一是“自动匹配+随机抽取”,规范代理机构选择。系统根据选择的品目自动匹配代理机构类型,并提供随机抽取及指定功能。
二是“文件模版+词库筛查”,规范采购文件编制。制定六种法定采购方式采购文件模版,采购合同实质性条款自动从招标文件中提取。建立招标文件编制倾向性,岐视性条款筛查词库,包括注册地、入围名单等77个敏感词条,通过系统自动排查预警。
三是“语音通知+回避阻止”,规范专家抽取使用。移动平合自动语音,短信通知专家,对抽取名单加密控制。对同单位,参与前期评审或论证等回避情形,系统自动阻止抽取。自上线以来,全省共有4991个项目通过系统自动抽取专家,发选抽取语音69451条。
强化源头防控腐败措施
记者了解到,在强化源头方面,福建省财政厅采取了三项措施。首先是对采购流程中违法违规情形易发、多发的环节设置27个监察节点,以红黄灯方式进行提醒,督促责任方对预警信息及时处理。截止到2017年12月,累计已处理黄灯视醒3460条。
通过着力落实无系统不交易,强化过程受控。在需求编制、文件制定、投标文件编制和上传、开评标、合同生成、履约验收评价等环节,全面实现在线操作,真正实现电子化“全方位,全阶段,全覆盖”。截止2017年10月26日,福建全省92个县(区)已完成电子化评标项目,占全省县(区)总数的96.8%,全省电子化开评标项目共计5455个,电子化评标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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