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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蓝山政采监管“五注重”

作者: 发布于:2015-07-30 11:24:10 来源:蓝山县政府门户网站

   为积极推进放管结合的政府采购监管模式,着力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努力构建有利于结果导向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今年以来,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财政局在五个方面注重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一、注重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行文下发了《蓝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蓝政办发【2015】9号),改革政府采购计划报批制度,实行采购计划备案管理,简化采购方式变更程序和要求。制定了新规则下符合本县实际的政府采购操作流程,细化了加强源头管理和结果管理等规定。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的原则,要求各单位建立政府采购部门内控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本县政府采购制度建设。
 
  二、注重多渠道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扩大政府采购管理范围。近年来,随着我县政府采购制度的逐步完善,采购规模不断扩大,采购范围也不断地向服务类采购延伸。特别是今年在县城提质扩建中,涉及到工程的勘探、设计、预算、招标代理、监理等中介服务,全部纳入了政府采购管理。今年3月,财政局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6家工程预算咨询中介机构,很大程序地缓解了财政评审人员的工作量。1-6月份,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金额1129万元,占整个采购规模的22%;货物类项目金额3407万元,占整个采购规模的66.5%;工程类项目金额587万元,占整个采购规模的11.5%。
 
  三、注重推行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积极推行政府绿色采购政策,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采购文件中采取评审加分、降低评审价格,结合非招标方式、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优先采购节能、环保清单内产品、省内两型产品和永州市政府鼓励采购产品,抓好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少数民族企业等政策落实,切实发挥政府采购保民生、促就业的积极作用。
 
  四、注重创新采购监管模式,推进采购信息公开。在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上,创新采购监管模式,推进采购信息公开,进一步强调采购单位的主体责任,将过去对政府采购项目的过程式监管模式逐步向结果导向型监管模式转变。即不再事无巨细地参与采购项目会的现场监管和项目的验收,将采购管理人员从繁烦的事务性工作中抽离出来,将工作重心落实到采购预算编制和采购结果信息全过程公开的监管上。今年,已对3个单位的违规采购行为实行了处罚,尚有2个单位正在走处罚程序。
 
  在强化采购监管信息公开,完善违法违规案件信息发布机制方面,县财政局依法处理了一起对评审专家评分不服的供应商投诉事项,并及时将处理决定在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开,有效地维护了政府采购行为的公平、公正。在资金支付监管中,对未进行采购成交公告的项目,不予付款。
 
  五、注重抓好政府采购队伍建设和政策宣传工作。一是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制度的宣传。整理编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文件选编》800册,免费发放到各行政事业单位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二是强化采购队伍能力建设,多形式多渠道开展采购人、采购监管机构、集中采购机构等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采购队伍的专业化水平。结合全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分三期对县直单位、乡镇卫生院、教育系统财务人员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着重宣讲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等内容。三是运用科学、适用的指标体系,加强和改进对本级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对县政府采购中心2014年度采购工作进行了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了公示。三是加强采购评审专家库建设。根据非标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供应商的来源可采取专家推荐方式,针对本县目前专家库存的资源较少,专业人员不全面,拟定了《蓝山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征集公告》,在蓝山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目前该县政府采购专家库人员已增至16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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