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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解读财政部87号令梳理专家责任清单

佳木斯市举办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培训班

作者:佳木斯市采购办 发布于:2018-01-25 07:59:0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为了增强评审专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的自觉性,规避评审过程中产生偏差,减少供应商的质疑与投诉以及采购规范操作的实际需要,不断提升政府采购评审水平,12月16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财政局举办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培训班在市委党校会议室开班,市财政局副局长乔明宝主持开班仪式,他指出,这次培训结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有关精神,通过培训使评审专家牢固树立正确的理念,在政府采购评审过程中行使权力、履行义务、承担责任,从而实现独立、客观、公正、审慎评审。
 
  本次培训特别邀请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副主任刘佩玉同志解读《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并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如何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进行了全面解读。并结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刻阐述了评审专家应知应会的法律条款,对评审专家如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进行了讲解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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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培训现场
 
  据介绍,佳木斯市完成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更新工作,共有入库专家500多人,较原来的204人增加152.45%,其中,有高级职称的专家人数达到三分之二以上,专业分布主要集中在办公设备、工程类专家。为了方便评审专家培训,选择周末休息日举办培训班,培训结束后,佳木斯市财政局还专门安排时间对评审专家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培训证书。
 
  此次培训,虽然佳木斯室外冰天雪地十分寒冷,但是评审专家培训学习的热情很高,始终坚持认真听课。市财政局采购办戴存海同志结合多年工作经验,采取案例教学,以案说法,讲授了《如何做好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台上台下,有问有答,频频互动,气氛热烈。详细解读了如何处理供应商恶意低报价问题,如何避免评标打分不公正、符合性审查错误、技术参数偏离表评审错误等问题,如何在评审工作中坚持回避制度,深刻剖析了评审专家评审的法律依据、违规风险、处罚依据以及整改建议,使评审专家知晓哪些做法违法哪些风险应当规避,如何避免违规评审问题,专家感到受益匪浅。培训结束后,通过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巩固听课内容,查找自身不足,使学习效果更加明显。通过培训授课和讲解,使评审专家思想观念有一个新的认识,执行法律法规有一个新的高度,评审业务水平有一个新提高,为今后更好地开展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提供具体的、有操作性、有实践意义的方向指导,推动全市政府采购项目评审质量和评审效率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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