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创新引领 树立“阳光采购”政府形象
作者:董晓鸥 发布于:2018-01-22 08:08:2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在15周年双庆典暨13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上,九江市政府采购办公室荣获“政府采购15年全国15佳监管机构(市)”荣誉称号。九江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为何能从众多评选单位中脱颖而出?他们的政府采购监管工作有何创新之处?近日,该采购办负责人汪晓红主任向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介绍了他们近年来的的监管工作亮点。
九江市政府采购办公室质证会
创新政府采购部门预算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步下达
“经市人大审议批准的2017年我市级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7.43亿元,于3月7日首次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达,实现了政府采购预算与市级部门预算同步同口径下达,并将政府采购预算数据直接导入我省官方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采购单位可以根据下达的政府采购预算直接申报采购计划。”汪晓红向记者介绍到。
据了解,2017年九江市政府采购部门预算编制根据“应编尽编、规范编制、合理编制”的原则和部门预算“二上二下”的编制要求,与部门预算统一布置、统一编制、同步上报、同步批复。采购预算涵盖了部门所有购买性支出项目,包括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由市直各单位根据采购需求编制,全面反映政府采购项目、品目、数量、单价、金额,经市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审核,并经市人大审议通过,批复下达到各部门单位执行。对批复后的政府采购预算,除上级转移支付和市级追加等需要增加采购外,执行中原则上不再调整采购预算。
“无预算、不采购”,通过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约束机制,该市采购办进一步夯实政府采购工作基础,有效缓解盲目采购、重复采购的现象,对于健全财政职能,细化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创新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管理方式
“自2017年1月1日起,我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项目资金不再实行专户管理结算,市直各单位无需将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汇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王晓红介绍,他们通过取消专户管理结算,增设“政府采购资金审核岗”等举措,进一步深化了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管理改革。现有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实行“只出不进”,专户结余资金用完为止,清帐后取消。同时,市政府采购办在国库集中支付平台增设“政府采购资金支付审核”岗位。采购单位属于国库集中支付单位的,在国库集中支付平台上提交采购资金支付申请,经审核后,由国库支付局审核支付采购资金。采购单位属于非国库集中支付单位的,经审核付款通知函、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结算单、发票或收据等付款材料后,由采购单位按有关财务制度和业务流程的规定自行支付采购资金。
“这样一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逐步取消,采购资金支付流程进一步简化,极大地提高了采购工作效率,规范了财政资金管理和政府采购行为。”王晓红总结道。
创新质证调查方式处理政府采购投诉
为进一步提高九江市政府采购活动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树立 “阳光采购”政府形象。该市采购办自2017年6月起,对投诉事项的处理引入质证调查方式。
九江市政府采购办公室质证会
“6月22日、7月7日,采购办分别就九江市儿童医院多联机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和市第一人民医院PET/CT个人辐射防护用品、质量控制和防护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投诉事项举办了质证会。参加会议的有投诉人、被投诉人、采购人、评审专家、市财政局法律顾问及采购办全体工作人员。质证会就具体投诉事项进行现场质证,相关当事人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有无、大小予以说明和质辩,最后参会各方都在质证记录上签字确认。” 汪晓红向记者介绍道,“会后,供应商投诉虽被驳回,但投诉处理过程公开透明,还是得到了供应商的认可。”她补充到。
除以上几个亮点工作,汪晓红还向记者介绍到,该市全程智能化、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已步入良性轨道,目前全市所有政府采购招标项目全部纳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所有公开招标项目全部进场交易。此外,九江市综合评审专家语音通知系统实现“全线贯通”,实现了全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全地域全流程“网上抽取、异地抽取、语音通知、资源共享”,并采用“制度加科技”的手段,在抽取评审专家环节全方位做到了保密和公正,更好地促进了评审活动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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