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五举措严管政采代理机构
作者: 发布于:2015-07-29 17:41:29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一是加强培训学习。对采购代理机构的从业人员建立了培训制度,通过专家授课、观看录像、以会代训等方式对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进行专题培训,学习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知识和实务操作,并不定期对代理机构进行业务考试。
二是加强考核评价。采取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主要从内部管理制度,和自身建设、采购业务开展情况、服务质量和廉政制度等方面对代理机构进行考核管理。
三是实行备案管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营业场所、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政府采购专职人员配备等情况实行备案管理,对符合备案要求代理机构的企业信息及人员信息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四是加大监管力度。推行执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建立诚信档案制度,有效地促进了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水平和服务质量的不断提升。
五是加强代理行为。实行采购文件专家论证制度,防止采购文件出现倾向性、排他性,保证采购文件的合法完整、客观公正。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组织采购活动,并严格审查相关人员资质、证件,非有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对政府采购活动现场音频视频资料实行监管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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