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管-政府采购信息网

青岛三举措对专项资金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作者: 发布于:2015-07-29 17:38:40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一是扩大专项资金的预算绩效编报范围。要求所有专项资金均提报绩效目标,凡没有明确标准的项目和资金,须经预算评审后方可安排预算,通过公开、公平开展预算评审,进一步提升了专项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从源头上确立了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安排。
 
  二是全面提报绩效自评报告。年度终了,凡负责管理使用专项的部门、单位均按照有关要求,全部提报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对年初确定的绩效目标进行自我评价,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切实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益。截止目前,已有42个主管部门提报了151项专项资金绩效报告,涉及预算金额74.92亿元。
 
  三是启动问责机制。对未按时提报专项资金绩效报告的主管部门,按照《青岛市预算绩效管理条例》的规定,及时启动问责机制,对相关部门不作为进行了通报,下步将按照有关规定把绩效管理的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增强预算绩效管理的严肃性。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