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新形势
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出炉
作者:赵颖琨 发布于:2018-01-12 10:26:5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提出是为了为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促进实现“物有所值”价值目标,提高采购效率。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未推出前,政府采购的方式包括《政府采购法》所规定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方式。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了政府采购应采用的方式还包括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2014年12月31日,财政部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半年后,财政部在2015年6月30日印发《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相关内容。
据了解,国采中心于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后,较短时间内就采用竞磋方式进行打印机的批量集采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使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一年左右,对空调进行批量集中采购。
另外,全国所有省份都在贯彻落实及转发财政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两个制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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