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管-政府采购信息网

山东强调代理机构专业素质水平

入行无资质≠执业无水平 山东着力提升代理机构专业化水平

作者:柏玲 通讯员张沫 发布于:2017-12-29 14:11:2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山东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不断‘减肥瘦身’,这意味着社会代理机构将有更多的代理机会和更大的发展空间。”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韩震说,《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对原18号令进行了全面修订,新政策对社会代理机构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山东省各社会代理机构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系统掌握,并全面贯彻落实到招标工作之中,以推动山东省政府采购事业健康发展。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87号令”)修订的范围广、力度大、变动多,其中的新理念、新调整、新要求都是社会代理机构开展招标工作的根本依据和基本遵循。那么,社会代理机构该如何落实新政策谋求自身发展?对此,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调研员车爱武认为社会代理机构应重点把握三方面要求。
 
  第一方面是准确把握87号令的核心内容。87号令是对《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基本要求的细化实化、补充延伸,既与上位法进行有效衔接,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作出了针对性回应,提出了解决性举措。车爱武认为,各社会代理机构在学习87号令的过程中,不但要全面了解每一条的修订变化情况,还要准确把握以下几个重点问题:
 
  第一点是强化采购需求管理,推进采购提质增效。采购需求是政府采购活动开展的依据,也是保证采购质量、提高采购效率的前提。87号令强调采购需求编制,并首次明确了采购人未按规定编制采购需求的法律责任,就是要夯实“物有所值”采购目标实现的工作基础。为确保采购结果的满意度,采购人作为首要主体,应着力提高采购需求的编制能力,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也应当协助采购人做好采购需求的前期市场调研、参数论证和具体编制等工作。
 
  “近期,我们将专门制定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代理机构的相应职责和管理要求。”车爱武介绍,随着采购需求日益被重视,采购需求管理将成为采购代理未来发展的一个重要领域,为社会各类采购人提供分门别类的需求调研、咨询和管理服务。
 
  第二点是完善公平交易规则,提高透明度和公正性。针对政府采购实践中存在的高价采购、低价恶性竞争、恶意串标等突出问题,87号令强调,要在保证所有供应商平等参与竞争的前提下,注重提高竞争的公正性和充分性,有效保障采购结果质量。而合理的竞争主要体现在交易规则的公平上和采购过程的规范上。87号令在这方面作出了许多新规定,提出了诸多新要求。例如,在采购文件编制上,不得将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等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对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不得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除规定情形外不得修改评标结果等;在信息公开上,按照规定格式全面公开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和中标公告等。代理机构应当全流程确保各当事人遵守公平交易规则,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真正担负起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的重要责任。
 
  第三点是完善采购程序,着力提高采购效率。87号令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招标采购程序,着力增强招标组织过程中的灵活性和时效性。这就要求代理机构在组织招标工作中,严格把关、依法运作,同时,还要更加注重采购效率的提升。
 
  值得注意的是,87号令将资格预审公告期限由7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对资格预审文件提供期满仍不足3家的,允许延长提供期限;将资格审查等事务性工作前移,使评标工作聚焦在技术性和专业性审查上;在保障采购活动合法进行的前提下,允许在采购活动中及时纠正操作性错误等,都是围绕“效率”目标,提出的关键性改革举措。
 
  因此,各社会代理机构也要增强效率意识,全面掌握政策要求,大力精简业务流程,不断改进管理模式,确保招标活动既依法合规,又快捷高效。
 
  第四点是严格履约验收管理,推进结果导向转变。强调履约验收,强化结果管理,是推动政府采购制度从程序控制向结果优化转变的重大措施。履约验收是采购的最后一道环节,是政府采购管理的“最后一公里”。87号令要求加强履约验收责任,并明确了具体执行要求,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组织履约验收,可以邀请参加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各社会代理机构可根据委托协议,协助采购人组织验收,全面做好验收工作。
 
  第五点是保障供应商权益,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宏观政策要求,87号令进一步强化了供应商权益保障、合理降低投标成本等内容。”车爱武说,在今后的招标过程中,代理机构要特别注意,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招标文件售价的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应当免费提供,投标保证金应当按时退还,逾期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经常收到供应商的反映和举报,比如采购文件售价过高、投标保证金不按时退还等。”车爱武说,这些都严重侵害了供应商的权益,也极大损害了政府采购形象。对此,他希望各代理机构引以为戒,认真落实87号令相关要求,尽量减少供应商参与费用,不断降低交易成本。监管部门会高度关注此类问题,对继续违规的查实后将严肃处理。
 
  据了解,针对87号令的新精神新要求新举措,山东省财政厅将进一步整理执行中的关键问题,制定应对落实意见,指导全省招标工作。
 
  第二方面是加快提升代理机构的执业水平。车爱武认为,入行可以无资质,但执业要有真水平,代理执业水平是代理机构安身立命的基础和保障。
 
  在长期的实践中,山东省涌现出了许多高水平的代理机构,成为业内翘楚,广受认可和好评。但山东省代理市场“僧多粥少”的形势下,社会代理机构如何生存立命、持久发展?这靠的都是高超的执业水平,所以,各社会代理机构要始终树立执业水平就是生命线的思想,在提升执业水平方面下真功、下实功、下苦功,做到三件事:
 
  一是时刻牢记代理机构的使命责任。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采购活动,委托的是协助其筹划好采购方案、组织好采购流程、验收好采购结果,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实现最佳采购目标。所以,“依法合规”是代理工作的前提,也是代理机构的责任义务。
 
  虽然代理机构服务的对象是采购人,但是代理机构的所有工作都要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而展开。代理机构代理的采购业务首先要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负责,有义务去维护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权威性和约束性,更有责任保障所有采购活动依法合规。各代理机构要清醒地认识到,“执业的依据、依仗、依靠是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代理业务只有做到合法,才能保证成功、获得认可、持续长远。”从真正意义上讲,代理机构对法律负责,才是对采购人最大、最好、最重要的负责。
 
  二是时刻明确代理机构的组织责任。代理机构的基本责任,就是要确保采购组织工作的依法规范高效,所以代理机构的执业水平提升,应该围绕如何保证采购过程的效率最大化和结果的质量最优化。
 
  “从目前投诉、举报、监督检查等案件的受理情况来看,代理机构的专业组织能力提升空间还非常大,许多案件都是由于最简单最基本最起码的问题导致的,标书内容明显偏差、公告时间不合法、现场纪律维护不到位、质疑受理不答复等等,本该避免的问题最终演化成了投诉举报事件。”车爱武说,各代理机构应当全面梳理采购活动组织流程中的关键环节和重要事项,对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尤其就前面讲到的87号令的重点内容和诸多要求,完善制度措施,加强风险防控,进一步明确和压实责任。同时,要明确和界定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中应承担的责任,不能因为受委托而大包大揽,越位行使采购人的权力,也不能因为只是委托而畏手畏脚,敷衍应付自己的代理责任。
 
  三是时刻注重代理机构的业务学习。执业水平的提升必须靠不断的学习历练和经验总结来实现。老的代理机构能够获得采购人的信任,凭的就是长期实践和经验积累,新机构如何跻身激烈的市场竞争并成为后起之秀,就要看能否在现有的制度框架和市场环境下,提供优质高效满意的代理服务了。
 
  车爱武说,山东省多次组织集中学习,就是希望大家尽快掌握最新的政策变化和管理动态,用最新的政策精神和管理要求指导大家的工作、引导大家的业务。但集中学习有限,更重要的还是靠自己学习提高和实践成长。
 
  第三方面是高度重视代理机构专业化发展工作。
 
  社会代理机构已成为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主体,承担着越来越重的政府采购任务。据了解,山东省四分之三的采购额是由社会代理机构完成的,并且今后所占的份额还会越来越大。在社会代理机构门槛放开后,代理市场呈“井喷式”发展,山东省已注册社会代理机构一千多家,且每天都在不断增加。在这样的特殊背景下,代理机构的专业化发展,已经成为决定政府采购代理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重大问题。对此,各代理机构要有清醒的认识,高度重视并加快推动代理业务的专业化发展工作。
 
  车爱武认为,加快代理机构专业化发展是推进政府采购规范化的基本要求。社会代理机构逐渐发展为政府采购中坚力量的同时,良莠不齐、执业不专、操守不正、信用不诚等问题也更加突出,成为损害政府采购质量和形象的负面因素。因此,推进政府采购的规范化进程,不仅需要采购人“依法采购”理念的树立和增强,更需要代理机构“依法组织”的跟进和保障。只有代理机构逐步走向专业化发展轨道,才能为采购人提供更专业、更优质、更高效的服务,才能有效遏制采购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形发生,才能加快推进政府采购活动的规范化。
 
  同时,加快代理机构专业化发展是深化政府采购改革的重点要求。社会代理机构的专业化发展,不仅体现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范落实上,而且要体现在对当前政府采购改革目标和任务的有力保障上。自2015年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提出的“四个转变”改革目标,要求“在操作执行上,从注重程序合规向专业化采购转变。”代理机构的专业化发展就成为政府采购“从重程序的合规性采购转变为重需求的专业化采购”的重要载体和实现途径。据了解,现在各代理机构的注意力仍停留在程序代理而非需求研究代理,导致同质化发展与恶性竞争问题严重,阻碍了自身的突破壮大,也成为落实政府采购改革目标的短板。深入政府采购改革,实现“四个转变”,就必须加快推进代理机构专业化发展进程。
 
  此外,加快代理机构专业化发展是代理机构自身壮大的迫切要求。“如何在残酷的竞争中脱颖而出,是各代理机构最关心也最着急的现实问题,直接关系到各位的薪资待遇、行业成就和未来发展。”专业化发展道路,就是解决这一问题最直接、最现实、最有效、最便捷的突破之路。社会代理机构走差异化的发展道路,就是根据本单位的人员配置、专业特点、行业优势等,确定主攻方向和重点领域,提高细分领域代理的专业化水平,逐步做精做细、做优做好、做大做强。各代理机构要增强紧迫感,理清思路,准确定位,尽快找到适合自己的专业化发展之路,并且沉下心来,坚守选择,在专业化道路上潜心磨练、砥砺前行、发展壮大。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