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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定项目属性的因素

作者:李秀木 李晓平 发布于:2017-12-27 09:38:2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财政部2013年出台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将政府采购项目分为了货物类、工程类和服务类,在三大类下又细分了各级品目,相当完整与细化。在项目实施前难以确定项目属性的,应当查询《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如果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仍无法确定项目属性的,则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但这只是87号令的原则性规定。那么实践中该如何一步步来确定这些项目的属性呢?
 
  首先,判定项目是否偏重工程类。
 
  工程类项目国家和各省(市)均制定有较为规范和详细的标准,如GB、DB、定额、规费、税金等都有明确依据,故而工程类项目的判定较好确定。
 
  其次,确定为非工程类的,进一步研究属于货物还是服务。
 
  这个确定货物类项目还是服务类项目的过程,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考虑。
 
  第一,看采购预算金额占比。采购项目中的品目,在采购人进行市场调查时就有初步的价格测算,以比重较大的一类品目的性质确定为该采购项目的总体性质来划分货物或服务,这是一个比较可行的确定方法。
 
  第二,看采购项目核心产品。混合项目的政府采购项目,为了提高采购效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采购最优质的商品和供应商服务,应当适当确定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核心产品在整个采购项目中具有不可或缺的核心地位,或许该商品在采购预算中不是占比最重的,但缺少该商品,整个采购项目将不能实现采购需求和功能。将核心产品的属性确定为整个采购项目的属性,更有利于实现采购项目的需求和功能,可以有效避免一些无用采购的发生。
 
  第三,看评审难易度。部分采购项目的评审是较难的,原因诸如评审依据不好设定、不好描述,甚至无法描述;技术参数的设定无法周全,需要供应商提供解决方案等。在确定项目采购属性时,充分考虑评审难易程度对于项目落地很有必要,故而以较易评审角度出发确定采购项目的属性,更有利于项目顺利落地。
 
  第四,看采购项目效益。政府采购的政策导向很明显,如何合法且物有所值地实施政府采购,在确定采购项目属性时,也应该充分研究。采购实务中,货物类采购项目节支率远低于服务类项目,这是其性质和市场竞争起到较大作用的结果。
 
  第五,看前四个因素的综合效益。混合采购项目往往需要采用多管齐下的方式确定采购项目属性。通过对上述几个因素的综合分析,综合确定其采购项目属性,更有利于项目落地、实现政府采购政策导向和物有所值目标。比如PPP项目,大多数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都包括大量工程,但PPP项目的政府采购应侧重有资金能力的社会资本,至于工程类建设项目是否由SPV公司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招投标,应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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