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城优化政府采购程序
作者:王军利 发布于:2015-07-28 10:34:00 来源:太行日报
自去年6月取消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的审核后,晋城市财政局日前再出新规,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程序,努力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一是取消政府采购计划审批,实行备案制管理。从今年7月20日起,市级各预算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选择采购方式,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市财政局备案,市财政局不再审核批复各预算单位上报的政府采购计划申请。
二是优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制度,初审中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资格证明文件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且不影响真实性的,允许供应商当场补正或更正,降低政府采购废标率。
三是加强公开招标变更采购方式管理。对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因特殊原因需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单位须填写政府采购变更方式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财政局,批准后可依法开展;在公开招标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项目评标委员会认定可继续进行的,经采购单位同意后,报请财政部门批准,可转为竞争性谈判、询价或者单一来源方式继续采购。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