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创新方式 实现代理机构监管标准化和常态化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 黄钢平
12月7日-8日,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在广西南宁召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黄钢平在会上介绍了广西在强化代理机构监管方面的一些做法,发言题目是《创新方式 主动作为 实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管标准化和常态化》。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管作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创新,主动作为,以执法标准化建设为抓手推进依法行政,通过整合监督资源,延伸监督触角,织牢监督网络,努力破解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难题,提高监管成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着力打造执法标准化,构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长效机制。一是统一标准,结合本地实际,依法制定检查指标体系,规范统一执法判定标准。二是点面结合,采取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三是随机抽取,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四是加强指导,为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确保检查效果,检查采取上下联动方式。五是常抓不懈,每年都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列入工作计划进行部署,明确按照标准化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使监管工作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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