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伟:处理好“五个关系”破解“八个难题”
财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刘伟出席会议并讲话。财政部国库司主要负责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娄洪作近两年全国政府采购工作情况报告。
财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刘伟
“政府采购制度是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适应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新要求;政府采购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必须适应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新要求;政府采购制度是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重要内容,必须适应国家对外开放战略的新要求。”刘伟深入分析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政府采购工作的新要求。
刘伟表示,做好新时期的政府采购工作,必须牢记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决不能有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坚持在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中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谋划开创政府采购工作新局面。他认为,应妥善把握和处理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关系,即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财政整体改革的关系、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采购程序规范透明与采购结果物有所值的关系、简政放权与创新监管的关系、市场开发与国内改革的关系。
刘伟希望政府采购相关各方集众智汇众力,着力破解八个难题。一是研究解决预算单位采购主体地位的强化问题;二是研究解决政府采购和预算管理的融合问题;三是研究解决集中采购机构的专业化问题;四是研究解决政府采购执行机制中的职能错位问题;五是研究解决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完善问题;六是研究解决政府采购投诉专业化机制建设滞后问题;七是研究解决国内政府采购制度与国际规则衔接问题,八是研究解决政府采购工作基础支撑体系的完善问题。
财政部国库司主要负责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 娄洪
娄洪作近两年全国政府采购情况工作报告,从9个方面详细介绍了政府采购改革的成绩,并梳理了下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需要落地的9项工作。
娄洪表示,2015年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以来,各级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在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绩效、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开放谈判等方面扎实工作,推进了一大批改革举措,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采购规模不断提高,2015年、2016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连续突破2万亿元和3万亿元,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分别为12%和16.4%,占GDP的比重分别为3.1%和4.2%。二是法规体系不断完善,招标投标、内控管理、信息公开、需求和履约验收、专家管理等一大批规章制度相继实施,立柱架梁基本完成。三是政策功能不断显现,强制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进一步完善,政策支持范围向促进残疾人就业等领域拓展。四是改革创新不断推进,常态监管、协同监管、动态监管紧密联系,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相互贯通,强基固本取得新的成效。五是救济机制不断健全,投诉举报案件大量增长的同时,投诉处理工作质量不断提升并被寄予更高的期望,政府采购公正性、严肃性有效显现。六是开放谈判不断深入,多边、双边市场开放稳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的国际参与度和影响力不断提升。
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分组讨论
制度建设是政府采购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基础工作,近两年来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各项规章办法密集出台。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从现场了解到,会议还专门安排时间,组织参会代表对《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的意见》(讨论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方案》(讨论稿)、《涉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这5个正在起草制定的意见和办法进行讨论,征求中央集采机构和地方具体实践的意见和建议。
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现场
记者从现场了解到,国库司正在会同部内有关司局研究起草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提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总体思路和具体举措的工作建议。
会议强调,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既要着眼长远,又要立足当前。要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做好有关重点工作。适当提高政府采购相关限额标准,合理确定集中采购目录,扩大预算部门在选择采购方式、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等方面的自主权;简化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材料,禁止违规设置供应商资格条件,规范保证金收取及退还,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大力发展电子化采购,建设“全国一张网”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透明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制度。
财政部相关领导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中央级集采机构负责人,以及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厅(局)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分管政府采购工作厅(局)领导、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集中采购机构负责人,广西地市政府采购负责人共200余人参加了这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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