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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定100个项目 涉及财政性资金6.2亿元

北京海淀:启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

作者:黎娴 发布于:2017-11-16 09:46:1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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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行政许可取消后,转变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成效,成为各级财政部门必须破解的课题。为进一步深入了解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的执行情况,规范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的行为,11月起,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启动了2017年度海淀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选定15家代理机构共100个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据了解,海淀区财政局2017年度海淀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选定的100个项目涵盖货物、服务和工程三大类,包括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四种采购方式,涉及财政性资金6.2亿元。本次检查将参照财政部2017年代理机构专项检查标准体系的相关要求执行,对组织安排、检查内容、问题分类和处理等方面实行标准化管理。检查标准体系设定分值为满分100分,其中包括现场考核检查80分,采购人服务评价10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情况10分。此次监督检查工作旨在进一步加强代理机构监督管理,避免违法违规事项发生,维护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环境。
 
  为加强监督管理,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年8月,海淀区财政局印发了《海淀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海财采购[2017]466号)。办法分总则、登记备案管理、采购代理、监督检查、服务评价、法律责任共六章三十九条。办法在强化主管部门监管职能的同时,深入贯彻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改革理念,一是扩大了为海淀区提供服务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范围,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登记及北京市财政局备案的采购代理机构,均可在海淀区开展采购代理业务;二是在采购代理机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引入了采购人评价打分环节,由采购人对代理机构采购文件编制质量、服务质量和业务水平等方面进行打分,纳入代理机构综合考核评分体系;三是从2017年7月起,海淀区政府采购项目全部按入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实现“统一业务受理,统一信息发布,统一制度规则,统一费用管理,统一平台监管”的原则,该办法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情况纳入代理机构考核内容,进一步规范代理机构进场交易工作;四是代理机构考核结果将在海淀区财政局官网公示,以促进代理机构不断规范代理行为,提升服务水平。

(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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