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建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 对信息公开实施考核
作者:赵颖琨 发布于:2017-11-02 17:46:4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今日,财政部发布《关于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运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7]57号)(以下简称《通知》)。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从《通知》中获悉,财政部依托“中国政府采购网”创办“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作为全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告的唯一网络媒介,并于2017年10月31日正式开通,网址为www.ccgp.gov.cn 。这一平台的开通旨在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的信息网络建设,搭建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和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工作交流的平台。
《通知》明确 “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是全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统一管理的专业网站,地方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是其组成部分。“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遵循的管理体制为“统一规划、统一管理、集中发布、分级建设”,财政部负责平台的信息发布、推送机制建设及考核评价等管理工作;各省级(含计划单列市、新疆兵团)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应该按照要求,统一使用财政部注册的相关分网域名。
记者在《通知》中还了解到,“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的公告内容应当包含五个方面,具体如下:
一是政策法规信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发布党中央、国务院及中央部门、地方政府部门制定出台的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文件,包括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等;
二是项目信息。中央部门和地方部门等购买主体在组织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时,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中发布的采购文件及结果、采购合同等政府采购执行信息;
三是经验交流。发布各地各部门值得借鉴的做法和经验等;
四是观点探讨。发布政府购买服务相关专家观点和理论探讨等;
五是专题专栏。发布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领域工作情况,主要包括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情况、全国性社会组织情况及地方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及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及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情况、有关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试点情况、地方政府部门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实施信息等。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财政部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对各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部门实施考核,中央单位和省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部门需指定专人作为“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联络员(并于2017年11月底前报送财政部),负责相关信息发布和上传协调工作,确保信息发布渠道畅通。
另外,《通知》还对“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的栏目设置、各地各部门的具体开通及发布信息等内容做出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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