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管-政府采购信息网

海南 新目录不再分通用采购项目和专用采购项目

作者:崔卫卫 发布于:2017-10-31 17:22:3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海南省财政厅近日印发《海南省省级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下简称“新目录”),调整了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及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等,为采购人严格编制和执行政府采购预算提供了依据。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通过对比上期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发现,新目录最大的特点是编制基础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不再分通用采购项目和专用采购项目。与上期目录一致的是新目录包含货物类和服务类两部分,其中货物类共8种,包括一般办公设备、电器设备、网络设备、计算机通用软件、公务用车、办公家具、医疗设备和器械、电梯;服务类有7种,包括公务车维修、公务车保险、公务车加油、公务机票、印刷项目、会议酒店和培训。不同的是,货物类的一般办公设备增加了磁盘阵列和存储用光纤交换机两个品目,电器设备增加了照相机及器材、普通电视设备、电冰箱三个品目。
 
  此外,新目录提高了采购预算限额标准,货物采购金额从20万、服务采购金额从40万统一提高到50万。同时,将货物和服务公开招标限额从原有的150万元和10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政府采购项目,均应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交易。
 
  新目录强调,采购人不得以化整为零的方式拆分、肢解政府采购项目,不得违法逃避政府采购监管或规避公开招标采购。在一个财政年度内,采购人将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货物、工程、服务多次自行购买,累计资金数额超过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属于化整为零方式规避政府采购。
 
  同时,新目录结合海南省实际,对于年度累计采购预算金额较大、事先无法确定数量的印刷服务等采购项目,可以由采购人或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资格招标确定当年的入围供应商。在入围供应商中确定具体项目承接商的,采购人必须建立严格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
 
  除此之外,新目录还明确了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部分货物项目执行网上商城或协议供货。一是采购人采购网上商城或协议供货货物,无论金额大小,都必须实行政府采购。二是对纳入网上商城范围的货物,采购人应优先通过网上商城进行采购,确因网上商城原因无法及时采购到所需货物或售后服务难以保障的,可选择协议供货方式采购。对未纳入网上商城范围的协议供货货物,仍按照协议供货方式采购。海口地区外的省本级单位在当地采购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协议供货货物,单位可以选择自行购买,采购价格不得违反资产配置标准,不得高于同时期的市场平均价。三是网上商城和协议供货货物没有所需型号,采购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只需编报政府采购预算,由采购人自行购买,采购价格不得违反资产配置标准,不得高于同时期的市场平均价。网上商城和协议供货货物没有所需型号,采购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采购。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