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管-政府采购信息网

四川 政采信息不得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义发布

作者:崔卫卫 发布于:2017-10-26 15:48:1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从2017年12月1日起,四川政府采购网不再接受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义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近日从四川省财政厅了解到,该财政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设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和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5〕163号)以及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有关工作的要求,发布了《关于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发布政府采购信息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是依法设立的政府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非法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实行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的地方,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以集中采购机构的名义代理并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发布政府采购信息。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