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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庐阳区“四化”监管 提升采购质效

作者: 发布于:2017-10-21 11:36:25 来源:财政部
   2017年,合肥市庐阳区财政局修订出台《庐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对政府采购工作实施“四化”监管,提升政采工作质效。1—8月,实际办结政府采购项目3200个(含网上商城采购项目2647个),预算金额1.93亿元,中标金额1.65亿元,资金节约率14%。
 
  一是采购内容“细致化”。办法明确了政府采购的监管内容,包括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工作流程、采购计划的审核、特殊采购事项的处理、采购的组织执行、采购质疑投诉处理办法和专家考核,以及政府采购必须提供准备的资料档案等。
 
  二是采购行为“规范化”。制定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范各类采购项目的需求内容,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审批和非招标采购方式核准行为,严格法定采购程序,使政府采购全程监管规范化。
 
  三是采购实行“网络化”。启用政府采购网络一体化系统,从政府采购项目的发布、采购人网上报名以及产权的网络竞价,一律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办理,实施政府采购与财政预算指标、国库资金支付的联通与对接。
 
  四是采购责任“明确化”。按照“以事定岗、以岗定责、以责定人”的原则,设置初审岗、复审岗、局领导审定岗,将政府采购监督的工作职责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明确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在采购中心内实行“四岗三层”管理模式,建立岗位与岗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的横向制约机制和承办人、审核人、监督人、审定人之间的纵向制约机制,明确风险点,强化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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