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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培训采购人 明晰法定职责详解87号令

作者:崔卫卫 发布于:2017-10-19 16:36:0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金秋送爽近十月,又到桂花飘香时。9月29日,伴着浓浓的桂花香,常州市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在常州市行政中心成功举办,本次培训由常州市财政局和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联合举办。常州市财政局副局长王美蓉出席并主持开班仪式。
 
  强调三个“增强 全面贯彻落实87号令
 
  “财政部7月发布新《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以下简称“87号令”),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建设过程中的一件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的事件,对采购实践将带来重要影响。”
 
  王美蓉介绍,本次培训旨在全面贯彻落实87号令,帮助各单位和各辖市区财政部门准确理解和把握新办法的内容和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
 
  修订后的财政部87号令,是对《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基本要求的细化补充,与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进行了衔接,并对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在全面贯彻落实过程中应注意三个方面:
 
  一是增强学习意识,准确把握新政策的调整和变化。希望参加这次培训的同志回去后要继续学习,深入领会。不仅要自己理解掌握好87号令,还要对班子分管负责人、承接主体成员做好宣传,对下级单位、监管对象和服务对象做好解读工作。辖区财政要组织好预算单位的培训。
 
  二是增强规矩意识,发挥好采购人的主体责任。各单位要根据87号令要求,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完善内控机制,转变政府采购监管方式,提升采购活动的组织管理水平,确保“放得开、接得住”;要认真贯彻要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采购活动的源头和结果管理,努力实现“物有所值”的采购目标。
 
  三是增强执行意识。希望各单位要结合单位的实际,积极落实管理要求,梳理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制度的修订、细化和填补工作,努力把87号令的各项规定要求和管理理念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
 
  结合典型案例 详解87号令
 
  本次培训特别邀请到参与87号令起草的上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副处长王周欢,对87号令进行全面讲解。
 
  “87号令修订力度比较大,共7章88条,较18号令删除36条,新增34条,修订54条。”王周欢介绍,修订18号令,就立法思路与技术而言,主要侧重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保持一致,同时细化《条例》相关规定使之具有可操作性;二是总结实践经验,提升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效力;三是吸纳招标投标经验,进一步促进与《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协调一致。
 
  培训班上,王周欢对相关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进行了梳理解读,并对最新的政府采购典型案例进行了解析。结合采购人采购实践中的工作重点,王周欢梳理了二十一项法定职责,包括: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市场调查与价格测算、确定采购需求、组织采购活动、委托代理协议、编制采购文件、履约验收等。
 
  其中,关于采购需求确定,王周欢认为,采购人可以采用“市场调研+价格测算”形式。《条例》的立法思路围绕“推动政府采购管理从程序导向型向结果导向型的重大变革”,强调了采购需求与履约验收在采购活动中的重要性,并作了相关的制度安排,如《条例》第十一条规定采购人应当厉行节约,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第十五条规定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87号令第十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落实了《条例》的上述相关规定,要求采购人应当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然后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可以在采购预算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同时规定了采购需求应当具备的七项主要内容。
 
  此外,王周欢对串通投标进行了详解,《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了恶意串通的七种情形,但由于取证较为困难,故以往对串通投标的认定成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的一大难题。《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了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六种情形,这些情形在实务中较容易调查取证与认定,而政府采购对供应商串通投标的认定与处罚,也大多基于上述情形。为使事实认定和行政处罚法律适用相一致,87号令将《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加以吸收,并于第三十七条中加以呈现和规定。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在现场了解到,参加本次培训的为常州市各单位分管政府采购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还有各辖市区财政局负责人共400余人,分为上午和下午两场。9月29日的培训为常州市评审专家、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三个专场培训的最后一场。该培训结束后,常州市按人员分类的政府采购专业培训共培训政府采购从业人员1500人。
 
  有学员表示,这次培训很及时也很难得,解决了不少实际操作中的难题。不仅要自己理解掌握好87号令,还要做好对下级单位、监管对象和服务对象的宣传解读工作,回去以后当好老师,做好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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