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
作者:胡亦勇 胡军明 发布于:2017-09-29 15:28:3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根据财政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17〕125号)的要求,按照江西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2017年8月至11月,南昌市财政局组织开展南昌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该项检查是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执业行为,全面落实“两随机一公开”要求,建立完善常态化的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工作机制。
此次检查由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共同参与,按照“纵向联动、统一标准、分级检查、依法处理”的原则,分级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内容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主要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合同管理、质疑答复等10个环节检查内容。检查对象为2016年度代理过我市政府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此次监督检查对象及执法人员的确定方式与往年不同,首次通过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通过抽取,确定了江西众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江西省鼎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江西诚信伟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江西铭大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江西睿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五家代理机构作为本次检查对象。
检查共分四个阶段,一是自行检查阶段:市财政局成立检查工作组,向被检查单位送达检查通知;被检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整理被抽检采购项目相关的文件、数据和资料,对照检查依据对2016年度执业情况形成自行检查报告,一并报送财政部门。二是书面审查阶段:检查工作组对被检查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书面审查,对照检查指标体系初步掌握采购项目的操作执行情况,编制工作底稿。三是现场检查阶段:结合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检查工作组进一步到被检查单位实施现场检查,与被检查单位沟通,并签字盖章确认工作底稿。四是处理处罚阶段:财政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的违法线索进行延伸检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处罚,对国家公职人员涉嫌违纪的行为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11月10日前各县区财政部门汇总本县区监督检查情况及处理处罚信息上报市财政局。五是汇总报告阶段:南昌市财政局形成全市监督检查工作报告上报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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