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四举措提升政府采购绩效
作者: 发布于:2017-09-23 10:50:31 来源:财政部
一是全力优服务。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坚持公开透明、公开竞争、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构建起政府采购方式、采购程序、采购审批、监督检查等全方位的监管体系,政府采购纳入年初财政预算,没有纳入财政预算的不得发生政府采购事项业务支出。
二是着力强队伍。改革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政府采购业务管理,2016年末每个部门设立一名兼职政府采购业务员,专门负责本部门政府采购业务工作。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系统建设,坚持优中择优建立覆盖全县各行业各领域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专家385人,实行一年一调整动态管理,每年集中举办一期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政府采购评审水平。
三是致力严监管。健全政府采购网络系统,规范采购合同及评审管理,严格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方式,强化公众、部门、内控监督机制,坚决杜绝了单位“化整为零”申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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