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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五个规范提高网上竞价采购绩效

作者: 发布于:2017-09-08 13:44:34 来源:财政部
   为了提高网上竞价采购绩效,促进公平竞争,从八月份开始,津市市出台政策对政府采购网上竞价实行五个规范。
 
  一是规范竞价采购范围。凡属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项目,金额在20万元以内的,一律通过网上竞价采购(20万元以上适用招标程序);凡属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项目,且没有达到招标下限的,货物、服务类额度单次超过5万元或全年累计超过10万元、工程类额度单次超过10万元或全年累计超过20万元的,一律实行网上竞价采购。
 
  二是规范采购主体要求。采购人必须在网上发布竞价采购公告,公开明确网上竞价采购项目的具体需求,包括商品名称、品牌、型号、参数、合同签订时间、售后服务要求、付款方式等,作为网上竞价采购合同组成部分,且一旦公布,不可更改。采购人发布网上竞价采购公告后,网上竞价采购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将自动安排在下一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开始竞价,竞价时长为120分钟。
 
  三是规范供应商操作规程。供应商参加网上竞价采购活动,事前必须在系统中签订《承诺书》,并加盖数字认证电子公章后,取得报价资格;必须仔细阅读网上竞价采购公告所明确的采购需求、竞价须知、竞价程序等内容,并确认充分理解、完全响应,加盖数字认证电子公章后,方可对所选采购项目报价;报价分为两轮,每轮60分钟,可多次报价,每次报价应低于或等于上一次报价;在第一轮报价截止时间前没有报价,则不能参与第二轮报价;报价过程中,系统不再显示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情况。
 
  四是规范成交规则。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如少于2家,则网上竞价采购活动终止;采购活动终止后,采购人应修改需求、重新发布竞价公告,进行第二次竞价;若第二次报价的供应商仍少于2家,系统将选择两次竞价中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候选供应商;如两次竞价均无供应商报价,采购人可直接以不高于竞价公告的最高限价,向符合需求的供应商直接购买,并将结果录入系统,在网上公示;网上竞价结束后,系统将按照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先后排序,列出候选供应商名单;采购人应在2日内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从候选供应商中确认成交供应商;如采购人未在2日内确认成交供应商,系统将自动选择报价最低的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并发布结果公告。
 
  五是规范违规违约惩诫。成交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将网上竞价采购项目合同转让给第三方履行并从中获取利益、或不按网上竞价采购公告和合同履约的,将冻结其法人代表在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所有帐号1年,并在1年内禁止注册新帐号;成交供应商拆换、调换、截留产品零部件,或降低产品等级标准,或提供存在质量缺陷产品,或主机、零件、配件或耗材等以少充多、以劣充优、以假充真,或进货渠道不合法、不规范、不正当的,将冻结其法人代表在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所有帐号2年,并在2年内禁止注册新帐号;成交供应商有串通报价、贿赂、欺诈行为,或资格证明材料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将冻结其法人代表在政府采购网注册的帐号3年,并在3年内禁止注册新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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