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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溪区“三强化一规范”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作者: 发布于:2017-09-07 14:28:34 来源:财政部
   为保障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南溪区“三强化一规范”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一是强化制度约束。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通知》《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6—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明确了属于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项目,必须通过政府采购,严禁部门自行采购;明确了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的适用范围及方式方法。
 
  二是强化业务培训。今年针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政府采购经办人员,举办了两次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培训内容为政府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和政府采购项目委托采购的实务操作等,切实提高政府采购经办人员的法纪意识和业务水平。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全面落实“谁采购谁负责,谁执行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度,采购单位依法依规制定招标各项物品采购标准及技术参数;区采购中心依法组织和实施全区政府采购工作;区财政局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监督管理职责;区审计局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监督审计;区监察局负责查处采购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
 
  四是规范采购程序。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会审采购招标文件、发布采购招标公告、抽取评审专家、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和质疑投诉处理。今年1—8月政府采购预算金额2813.08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496.94万元,节约率11.24%,节约财政资金316.14万元。处理质疑8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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