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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水县财政局五措施做好预算编制执行自查自纠工作

作者: 发布于:2017-09-04 14:46:45 来源:财政部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预算编制和执行。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预算编制执行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吉水县财政局五措施做好预算编制执行自查自纠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为做好预算编制执行自查自纠工作,吉水县财政局高度重视,在接到省财政厅、市财政局通知后,立即进行了研究部署,成立了由监督局牵头,预算、国库、行文、社保、经建等业务股室组成的预算编制执行自查自纠工作指导小组,监督局局长任组长,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同时,明确工作职责,各相关业务股室根据各自的对口单位,联络和指导好各部门各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统一收集好相关总结和报表。
 
  二、制定自查自纠方案,明确检查范围。以县政府办的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预算编制执行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明确自查范围为全县所有预算单位,自查内容包括全口径综合预算管理、规范编制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强化资产配置预算管理等11个方面。同时,还明确了工作安排、工作要求等。
 
  三、认真自查,确保全覆盖。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主动,严格按照吉水县政府《关于开展预算编制执行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查面为100%。
 
  四、把握关键环节,做好重点检查。依据吉水县政府《关于开展预算编制执行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本次预算编制执行自查自纠工作共分三个阶段,首先,各预算单位对照《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检查内容,组织开展好全面自查自纠。其次,主管部门重点检查,各预算单位主管部门在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根据检查内容组织对所属单位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不得低于30%。然后,财政部门重点抽查,县财政局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和主管部门重点检查情况,对全县预算部门和单位进行抽查。
 
  五、制定整改措施,构建长效机制。针对自查、重点检查、重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建立整改台账,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抓好整改落实,整改工作实行销号制。针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查缺补漏;针对多发性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从体制和机制上着手,不断完善相关的监督和管理制度,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长效机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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