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完成集采机构监督考核工作
作者: 发布于:2015-07-20 17:37:31 来源: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为进一步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集中采购行为,提高集中采购工作服务效率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监察部关于印发<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3〕120号)要求,今年4月底至6月中旬,天津市财政局联合市审计局建立监督检查组,对市级集中采购机构2013-2014年度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开展监督考核。
此次考核采取单位自查与检查组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内容包括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功能落实情况、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执行情况、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基础业务工作规范程度、受理质疑问题的答复处理、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和履约验收组织情况、从业人员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服务满意度调查情况等十个方面,每项考核内容均对应设置了评分标准。
考核期间,检查组结合考核内容和要求,对市政府采购中心、市教委教学仪器设备供应中心2家市级集中采购机构两个年度近200个项目档案进行了重点抽查,并按照评分标准对上述2家单位的整体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进行了打分。经考核,上述2家单位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情况良好,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合法规范,在内部机构职能建设、评审现场组织能力、服务手段和服务质量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满足考核要求,综合成绩达到90分以上,考核结果优秀。
同时,检查组还针对考核中发现的个别问题,如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程序不合规以及进口产品审核手续不全等情况,有针对性地下达了整改意见,要求2家单位进一步加强法律制度学习,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改进和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网友评论